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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近年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措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60号建议即“提升广大市民出行幸福感满意感以人工智能先进技术服务城市静动态交通发展的建议”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停车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城市智慧停车是实现停车位资源利用率最大化,解决城市停车难、停车乱、实现以静制动的有效手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开展了以下工作。

展开调研座谈,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经验

为做好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对北京、上海、重庆、厦门、深圳、沈阳、青岛、杭州、太原、西安、东莞、莆田等地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座谈。重点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重点区域便民停车设施建设情况、开展城市停车设施普查情况、停车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情况等进行研讨。在调研基础上,及时总结梳理各地在增加停车供给、加强停车综合治理、推动智慧停车等方面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研究制定指导城市停车设施科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工作基础。

出台指导性管理办法,统筹推进智慧停车发展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提出要建管并重,在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的同时,盘活存量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智能化水平。优化停车信息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21〕676号),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加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改善交通环境。

支持试点先行,加快推进智慧停车落地应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的有关工作。2018年以来,指导广州、厦门、北京城市副中心、南京、雄安新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展CIM基础平台建设试点,各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开发“CIM+”应用,支撑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自2021年起,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先后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第一批双智试点,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双智试点。指导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包括智慧停车在内的应用示范,提高交通出行智慧化治理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推动城市智慧停车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梳理各地在智慧停车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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